在我们的印象里,大学是教书育人的象牙塔,大学生也同样在校园里学习知识、陶冶情操、树立人格、武装自己并为将来的发展打好“软件”基础。可最近我在《电脑迷》杂志看到,现在许多大学校园里出现了一些被称之为“IT蚂蚁”的学生。他们或三个一群或五个一组,利用自己电脑方面的知识,兼职收入可平均过千元,有的团体甚至运作资金达十几万,他们就是校园学生电脑商。作为电脑商圈的一个特殊群体,如蚂蚁一般辛勤奔走于校园各处,用汗水和泪水打拼属于自己的世界。象牙塔中的学生商人,正在用他们的行动改变人们的观念,而我们对此又是如何看待呢?请将你的看法告诉我们。
上期论点部分观点:
▲第一个十字路口:假如我是秀秀,我会想办法问明事情的真相,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第二字十字路口:我想,在情与法之间,我会选择法,人世间怎能遇事就一个情字而了结。
▲在第一个十字路口,秀秀应该果断选择求助公安机关,否则很难通过其它途径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对于拐骗她的人,没有什么情可言,应当重叛,亲生父母在失去女儿时的痛楚,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人贩子很可恶,应该抓住就枪毙。
▲谁都有做错事的时候,虽然邓珍英曾拐骗过秀秀,但后来她也对秀秀有过关爱,秀秀应怀着宽容的心态去面对一切,给别人一次改过的机会。
▲现今社会,拐卖妇女儿童事件时有发生。为了打击罪犯,抑制犯罪,秀秀应该将邓珍英夫妇送上法庭,按受法律严厉制裁。不过对养母家可以从轻发落。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几重矛盾之下的秀秀究竟如何选择?善良的人会做出善意的举动,事已至此,无须过多的追究过去,重要的是把握现在,何不以博大的心胸去宽容和接受一切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邓珍英夫妇应该受到法律的治裁。
▲第一个十字路口:秀秀应以真情打动养父母,表明自己的心愿,找到亲生父母,抚养之情、生育之恩都应报答。第二个十字路口:法律是无情的,秀秀和亲生父母的态度都不能改变公安机关追究邓珍英夫妇的法律责任。养父母、生父母都对秀秀有恩,秀秀应说服养生父母,化解怨恨,和睦相处。
▲神圣的法律不容任何人贱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