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刊杂志上我们时常会看到“原则上”这个词,就连我们集团的制度汇编上,也有几次出现了这个词,但最多的还是与人交谈聊天的时候总会听到原则上怎么怎么样,“原则上”上不能这样,那样,那么“原则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原则。
“原则”就是在工作中坚持的标准,是真理,处理事情的尺度,是一种不能篡改,不能歪曲,不能掺杂任何杂质的制度,是我们每一个人干工作的准绳,而“原则上”这个词,我的理解就是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打了折扣,掺杂了水份,这给某些人在工作上不负责埋下了伏笔,留下了强调客观的理由和借口,给错误找到了回旋的余地。如果是掌管国有土地审批手续的官员在审批土地使用权时,明明是耕地,不能批准给商家,但如果是“原则上”不能审批,但通过某些渠道,某些方式来运作,还是可以堂而皇之的批给商家,如果法官在对犯罪者量行时,也用“原则上”这个原则,哪么我想法律将在世人面前变的苍白无力。再比如银行、学校等等,这将是很令人思考的问题。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在工作中应尽量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而不用“原则上”来处理一些事情,那么工作起来才会有成效的多,处理事情才不会被不公平,不公正来约束自己的手脚。中国的语言和文字本身就比较复杂,尤其是文言文,一个字代表几种意思,如果从上到下都用原则上这个原则去工作去处理事情,那将会是没有原则,没有规章制度,最后的结果,就会似是而非。事情越办越糟,所以还是坚持原则,坚持真理,用事实说话,不要再用“原则上”这个原则,“原则”不等同于“原则上”。
■文/王海林(金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