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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


点击数:[1402] 更新时间:[2018/5/31]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六、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七、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八、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

 九、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为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几种主要情形,基本包括了工伤事故认定的范畴。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配合,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张祖国 (集团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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