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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的安全责任 ![]() 安全是与生俱来的追求,是安居乐业的前题,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在企业管理中,安全管理又是重中之重。如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都肩负哪些管理责任呢? 笔者作为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依据新版《安全生产法》,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谈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企业管理人员大概分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几种,他们的安全职责有什么不同呢? 法人通常是企业的董事长,是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具有决策权。法人除了对企业总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进行决策外,还负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的安全事务进行决策,监督安全生产、保障安全资金的责任。 主要负责人通常是指实际开展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我们集团,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各公司的总经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也就是说,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如果存在管理上的失职或失误,将对企业经理、职业经理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民营企业中,管理人员紧缺的现象比较普便,通常是将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合并设一个部门,即生产安全部,不管是否独立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都应严格履行好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对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另外,《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出规定,要求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习总书记在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强调说: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个管理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每一位管理人员都应该对自己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董事长宏观把控,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管理领导策划组织,分管领导安排落实,班组长具体实施,员工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始终,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连接,人人参与的安全管理结构,从而形成健康有序、积极向上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总之,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事,也不是安排办公室完善资料留存备查就能够蒙混过关,需要各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共同将安全管理工作推进,逐步实现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安全技能,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 作者:苟鹏(集团安委会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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