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生产作业时的侵权责任承担-甘肃金山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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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生产作业时的侵权责任承担


点击数:[1371] 更新时间:[2015/6/5]  字体:[大] [中] [小]

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基本的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但会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也会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特别是在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因特种作业车辆较多,以及生产环境本身的特殊性,更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发生人身损害后赔偿责任如何承担,企业员工与企业就赔偿责任如何划分,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第四十七条 【职务授权行为】行为表象足以使一般人相信其行为人具有授权人授权,并在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为的,为职务授权行为。职务授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职务授权行为超出必要范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授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授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授权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第五十六条 【用人者的追偿权】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劳务一方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对在执行工作任务或者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中有过错的工作人员或者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进行追偿。

第五十八条 【提供劳务一方工伤事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后段规定的相应责任,包括下列情形:

1、接受劳务一方因过错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提供劳务一方过错造成自己损害的,由自己承担全部损害后果;

3、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双方均有过错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交通事故中驾驶人负全责的追偿责任】

1、驾驶人因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驾驶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其追偿。

2、驾驶人非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驾驶人应当负全部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责任。

律师提示:以上法律规定明确告诉我们,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首先由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次如果企业员工存在故意或过错的情况,企业有权就赔偿金额向造成事故的企业员工进行追偿。因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企业要遭受经济损失,造成事故的企业员工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文/张祖国(集团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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